梵蒂冈 - 圣座教育部门公布《关于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加入修院或晋铎的圣召鉴别标准训令》

星期五, 2 十二月 2005

梵蒂冈(信仰通讯社)―十一月二十九日,圣座教育部正式发表《关于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加入修院或晋铎的圣召鉴别标准训令》。这份文件,是由圣座教育部长泽农•格罗霍尔文斯基枢机、教育部副部长迈克尔•米勒总主教,于十一月四日修道生主保圣卡洛•巴尔多禄茂瞻礼签署的。“教宗本笃十六世于八月三十一日正式批准了这份文件,并命令予以公布”。
全文共分为前言、三个章节和结论五个部分。《关于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加入修院或晋铎的圣召鉴别标准训令》中简明扼要地强调:“本文无意在接受教育阶段需予以严格鉴别的所有情感和性问题面面俱到。文中阐述了目前相当迫切的一个问题的规范,也就是存在严重同性恋倾向者是否加入修院或晋铎的问题”。
第一章,题目是《情感的成熟与精神上的父亲》中强调:“从圣事的意义来讲,司铎代表基督――教会的元首、牧人和净配。鉴于司铎象征着基督,他的全部圣职生活都必须体现出将自己自己的全部奉献给教会、充满真正牧灵爱德的精神。为此,圣职的候选人在情感上必须达到成熟的境界,从而在托付给他照顾的教会团体面前,能够履行名副其实的精神上的父亲的职责。”
在第二章《同性恋与铎职》中,重申了以往教会训导中有关同性恋和同性恋倾向问题的说明:“同性恋行为是严重的罪过,这一罪过的本质是不道德的、违反了自然规律。为此,绝对不能予以认可。”至于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并非罪过,而是伦理道德上的混乱倾向,而且,这种倾向对他们本身也是一种考验。对于他们,应该本着尊重和谨慎的态度接纳;应避免任何不公正的歧视”。
在教会训导的光照下,《关于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加入修院或晋铎的圣召鉴别标准训令》“认为,澄清教会立场是十分重要的。尽管我们完全尊重存在此类问题的人,但是,同恋者或者支持同性恋文化的人不能进入修院或者晋铎。……然而,如果是暂时的过渡现象,如尚未渡过青春期的人,他们则应在领受执事圣秩至少三年前克服此类倾向”。
最后一章中,《教会鉴别候选人的标准》,强调了司铎圣召中两个最重要的方面――司铎圣召是“天主无偿赐予的恩宠;人负责任的自由”:“仅凭晋铎的愿望是不够的,也不存在领受圣秩的权利。”教会有权“鉴定一名渴望加入修院者是否适合进入修院、评价其是否具有领受圣序的德能”。
最后,《关于存在同性恋倾向者加入修院或晋铎的圣召鉴别标准训令》重申了“主教、最高长上和有关人员必须谨慎筛选圣序圣召和进入修道院候选人”的必要性。
(SL)(Agenzia Fides 2005/12/02 - 字数:1,092;行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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