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 - 教宗在国际神学委员会会议上指出“当涉及人性尊严、生命、人权的基本需要时,任何人的法律都不能破坏造物主在人的心灵中铭刻下的规范”

星期三, 10 十月 2007

梵蒂冈(信仰通讯社)―十月五日,教宗本笃十六世在梵蒂冈宗座大楼接见了正在罗马出席年度全体大会的国际神学委员会成员。本届大会的主题是,“教会圣事本质在教会学和教会法典上的后果”。教宗向与会者发表讲话,并特别谈到了自然伦理法则。应圣座信理部的邀请,世界各地的高等学府和研究中心等正在展开各种研讨和交流活动,“从而分析制定有效深化自然伦理法则的信理”。教宗明确指出,“尽管自然伦理法则是在基督信仰启示道理、在人在基督奥迹内得到满全这一道理的照耀下、并发展起来的,但是,这并非是纯粹绝对的宗教范围的话题,或者主要为宗教团体关注的话题”。
教宗援引《天主教要理》中对自然伦理法则的基本内容作出的明确阐述,突出强调“这一信理旨在实现两个目标:一方面基督信仰的伦理道德内容并不是从外部强加于人的良知的,而是奠定在人的本性内的。由此,而奠定了同所有善心人士,从广义而言,也就是整个民间和世俗社会展开对话的基础”。总之,今天的社会似乎陷入了“迷失和混沌的状态。总之,这一状态对民间和社会秩序方面产生了巨大的、严重的后果。今天,许多思想家都认同法律的实证主义观念。按照此类观点,人类或者社会、公民中的多数派便是民法的最终依据。但是,因此而产生的问题不再是探索最佳的,而是权力所要的,或者说是权力的均衡。这一倾向的根本,是伦理道德的相对主义。有些人,甚至认为此类伦理道德相对主义是民主的基本条件。因为,相对主义可确保人的宽容以及相互尊重。如果是这样,某一时期多数民众的主张就可能成为法律的依据。但是,历史的经验表明,多数派也可以是错误的。真正的理性,并非由大多数来保证。只有从人类理性的透明过度到创造的理性、共同倾听我们理性的源泉,才能保障真正的理性”。
接着,教宗继续指出,“当涉及人性尊严、生命、人权的基本需要时,任何人的法律都不能破坏造物主在人的心灵中铭刻下的规范”。“由此,自然法则才能成为为每一个人的真正保障,确保其能够自由生存、其人格受到尊重、不受任何意识形态的操纵、摆脱各种霸权和压制。任何人都不能回避这一召唤。如果因为集体良知的不幸疏忽、怀疑主义和伦理道德的相对主义而导致了自然伦理道德规范基础被铲除,那么,民主秩序本身就会受到根本的伤害”。
最后,教宗本笃十六世邀请全体善心人士、平信徒、不同于基督信仰的宗教信徒们积极行动起来,“使大家共同有效地在文化、文明和政治社会中创造必要条件,使人们完全认识到伦理道德自然法则不可剥夺的价值。事实上,这一自然法则是否得到尊重取决于每一个人和社会在符合正确理性――追随天主的永恒理性――道路上的真正进步”。
(SL)(Agenzia Fides 2007/10/10- 字数:1,145;行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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