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香港 - 劳委会发起联署声明呼吁最低工资合符家庭需要

星期一, 14 六月 2010

香港(信仰通讯社)―据香港教区周刊《公教报》报道,教区天主教劳工事务委员会发起联署,要求当局把最低工资订于时薪三十三港元,好符合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让工人尊严地过活。
为配合最低工资的立法过程,“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预计最快于七月公布最低工资立法水平建议。就此,劳委会发起“家庭生活有保障.时薪$33不可少”联署。并指出,“现时本港有逾四十万名在职贫穷劳工,每月只有数千元工资,不足以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长远而言,会祸延下一代的成长与发展机会”。表明“最低工资立法能避免企业以剥削工人工资为竞争手段”;“合理的分配才是社会繁荣的真正指标”。联署强调,“最低工资当符合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让工人尊严地过活”。 劳委会总干事麦尤美韶向媒体表示,“教会的社会训导清楚指出,合理工资是要让工人享有尊严的生活”。委员会把联署寄往各堂区,亦有派员到堂区讲解联署的重点。她明白,部份信徒或对最低工资时薪订于三十三元有保留、又或对教会的社会训导认识不多。因此期望派员讲解或送上的资料能够,以便让更多神长及教徒明白事件。截至六月初,已有二十多位神父联署声明。
中文大学社工系副教授黄洪六月八日表示,“最低工资应足够养活家庭,立法应以此为原则。国际劳工公约肯定工人受这方面的保障,工资金额不可能仅够养活一人”。黄博士建议,最低工资以本地生产总值增幅为调整上限、以消费物价指数为下限,并参考非技术工人工资增长率,让金额维持于合理水平”。强调,“最低工资至少不应低于综援水平”。有效地帮助大批工资过低的工人,惟当局应打击假自雇,避免工人跌出受最低工资保障之列,并为薪金计算}杂的行业推出“行业最低工资”和集体谈判权,才能令基层受惠。“关注综援检讨联盟”组织干事欧阳达初表示,“社会普遍认同最低工资应足以养家,故此时薪三十三元是基本水平”。质疑部分企业指最低工资立法会令大部份企业倒闭的说法。树仁大学工商管理学系系主任司徒永富博士赞同教会团体争取最低工资时所重视的公义价值,同时认为,“法定最低工资不能改善基层处境。最低工资会有副作用,财团或因此增加工时,把工作机械化”。从商的司徒永富是基督教神学院毕业生,他告诉记者,“政府政策(包括外判工序)不应以利为先,倒要实践正面价值,成为市场参考,并要改变财团的垄断局面,才能为低工资对症下药”。他认为,“每一两年才检讨最低工资,未能追上工种不断转型、工资变化迅速的环境,实行上有困难”。
(NZ)(Agenzia Fides 2010/06/14 - 字数:1,040;行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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