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意大利 - 圣保禄年期间前往宗徒在罗马居所朝圣者将获得大赦

星期六, 11 十月 2008

罗马(信仰通讯社)―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圣座圣赦院颁布法令,教宗本笃十六世给予在圣保禄年期间前往位于罗马市中心的“圣保禄律规堂”朝圣者大赦。
圣堂所在地也是外邦人宗徒在罗马的第一个居所旧址。圣路加在《宗徒大事录》最后一章中谈到了这个地方,保禄在这里停留了两年的时间――教书、福传、协作。
愿意获得大赦的朝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要本着真正虔诚悔改和摆脱各种罪恶――包括轻罪――的意愿妥善办告解、善领圣体、根据教宗的意向祈祷。
所有以个人或者团体形式前往圣保禄律规堂朝圣、虔诚参与圣道礼仪或者为圣保禄而行善事的人均可获得这一恩宠。最后,颂念《天主经》和《信经》,祈求童贞圣母玛利亚和圣保禄。法令中继续写道,当朝圣者完成上述必要条件时,应始终与缅怀宗徒之长圣伯多禄的意向结合起来。
(RG/JO)(Agenzia Fides 2008/10/11 - 字数:374;行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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